“你们的微博有多少‘粉丝’?”“维护微博会不会耽误你们太多的工作时间?”“通过‘微案件’讲故事,很锻炼你们的概括能力,140字说清案件的基本情况可不容易啊。” 2月10日,北京市怀柔区检察院小会议室里,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慕平面对来自市检一分院、海淀区检察院、怀柔区检察院和延庆县检察院的四名开设有本单位官方微博或者个人实名微博的检察官,频频发问。 “开设官方微博是做好检察机关公共关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在履行检察职能中要更加贴近民生,服务百姓,勇于直面群众关注的问题。”北京市检察院宣传中心主任焦海涛表示,“只有这样才能使检察微博真正成为法治理念的宣传站和为群众服务的好帮手,这样才能受到欢迎。” “我们开设微博就是要增加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怀柔区检察院检察长蓝向东汇报说,“用网言网语与群众在微博上交流,一下子就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 北京市检一分院的青年检察官赵鹏则向慕平汇报了他利用微博发布“微案件”,积极传播法治理念。赵鹏说:“很多群众愿意通过这种平等讨论的方式增加自己的法律知识,通过讨论也有利于他们认可检察机关作出的决定。” 慕平在听取完汇报后指出,要充分利用微博等新媒体加强检察宣传,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提升检察人员群众工作能力,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延伸检察职能,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取得新的成绩。 |